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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同意成立“中共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武汉分所支部委员会”、刘居胜同志任书记的批复
来源:楚天律师发布时间:2006年09月14日作者:湖北省律师协会
2006-9-14
中共共产党湖北省律师协会委员会
鄂律党发[2006]7号
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武汉分所:
你所报送的《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武汉分所关于成立党支部的报告》收悉。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经研究,同意成立“中共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武汉分所支部委员会”,刘居胜同志担任党支部书记。特此批复。
二OO六年九月五日
主题词:建纬所 党支部 刘居胜 支部书记
抄送:厅领导,厅党委办公室,厅机关党委,厅组宣处。
省律师协会党委委员。
中共湖北省律师协会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9月5日印发